过世子女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我家老人去世了,有个子女之前就过世了,现在涉及遗产分配,我不知道这个过世子女的子女有没有权利参与分配遗产,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他们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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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过世子女的子女是可能享有继承权的,这种权利在法律概念中被称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举例来说,如果爷爷去世了,他的儿子(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父亲的子女,也就是爷爷的孙子女,就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遗产。这里需要注意,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形,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遗嘱中没有涉及相关情况,才可能按照法定继承和代位继承来处理遗产。并且,代位继承人所能继承的,就是原本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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