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在企业所得税中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太清楚工资这块的扣除比例。工资是公司的一项重要支出,合理扣除能减轻公司负担。所以想了解下,工资在企业所得税里的扣除比例到底是怎样规定的,按什么标准来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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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中,工资薪金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扣除的。这里所说的工资薪金,通俗来讲,就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像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都包含在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强调的是“合理”,所谓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会按照以下原则掌握: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支付的工资是合理的,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这部分工资支出是可以全额扣除的,不存在所谓的扣除比例限制。例如,某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支付给员工的合理工资总额为 100 万元,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 100 万元的工资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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