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冷库拆迁如何补偿?


在自建冷库面临拆迁时,其补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知道,拆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这其中的关键在于明确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对于自建冷库拆迁补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房屋价值补偿,这是对冷库建筑物本身价值的补偿。简单来说,就是评估冷库建造所花费的成本,包括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等,再结合冷库的折旧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是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当冷库要拆迁时,里面的货物等需要搬迁,这就会产生搬迁费用,比如搬运货物的人工费用、运输车辆的租赁费用等。如果在搬迁过程中,需要临时找地方存放货物等,还会有临时安置费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为冷库拆迁,正常的经营活动会被迫停止,这就会给冷库所有者带来经济损失。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就是对这部分损失的弥补。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于补偿的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就是征收方直接给予被征收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产权调换则是征收方提供其他合适的房屋或场地来置换被拆迁的冷库。 自建冷库拆迁补偿涉及多个方面,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遇到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征收方进行合理的协商,争取应得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