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建厂自建房被强拆该怎么办?在修文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我在修文这边自己建了个厂子,房子也是自己盖的。结果突然就被强拆了,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我现在特别懵,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事儿,我具体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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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建厂自建房被强拆,在修文遇到拆迁纠纷,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首先,要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房屋对咱们老百姓来说太重要了,遇到强拆很多人容易情绪激动想用暴力反抗,但这既争取不到合理补偿,还可能危及自己安全,千万不要这么做。正确做法是马上拨打110报警,警察接到报警是有出警义务的。要是警察到现场却没阻止非法强拆,这就属于不作为;要是因故没到现场,事后也可以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立案调查,要是不立案,同样属于不作为,这时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其次,要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的情况是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所以要第一时间对强拆现场进行拍摄记录。拍摄时不要靠太近,防止摄像设备被抢或损坏,但画面一定要清晰,要把强拆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拍进去。最好能有一人在近处录音,录到现场人员的身份和职责等信息。录好的视频、音频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删除,条件允许就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同时做好备份。 最后,要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强拆现场和背后的法律关系都很复杂。实施强拆的可能不是政府直接出面,而是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来操作。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指挥,情况也不简单。律师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能更好地调查背后的法律关系、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帮您维权。 法律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相关概念: 非法强拆:指没有合法依据,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强制拆除行为 。 行政不作为:行政机关在应当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拒绝履行、拖延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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