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是否需要跟领导说?
我打算从现在的公司离职,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跟领导说一声。直接走感觉不太好,但又不确定这是不是必须的流程。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离职需不需要跟领导告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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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离职通常是需要跟领导说的,也就是要向用人单位进行告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离职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通知,一般理解就是要告知自己的上级领导或者以合适的方式让用人单位知晓。比如,可以通过书面的离职申请,也可以进行当面沟通说明等。 而如果劳动者已经转正,正常情况下则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三十日的期限是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书面通知是一种比较规范的方式,能够留下证据证明你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比如你可以写一份离职申请书,上面明确离职的日期等信息,交给领导或者相关部门。 所以,无论是试用期离职还是正式员工离职,从法律要求和职业规范来讲,都需要向领导或用人单位进行告知,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工作的顺利交接和自身职业形象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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