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房子是否需要继承?
最近在处理家里房产相关的事情,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子。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房子是不是必须要继承。想了解在各种情况下,比如父亲有遗嘱或者没遗嘱,这房子该怎么处理,以及需不需要去办理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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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房子是否需要继承,得看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父亲生前立下了有效的遗嘱,或者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房子就会按照遗嘱内容或者协议约定,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来继承。这就好比父亲明确说把房子给某个子女,那这个子女就可以依据遗嘱来继承。 要是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房子将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父亲的配偶、父母以及所有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房子。通常各法定继承人有权平等地分享和分配该房产价值。 另外,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要先将房子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比如房子价值100万,这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先拿出50万给父亲的配偶,剩下50万才是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总之,是否继承父亲的房子,要先看有没有遗嘱等安排,再根据法定继承规则来确定。相关概念:(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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