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是否应该追责?
前段时间我家里人在医院看病,和医院产生了纠纷。现在就很纠结,不知道这种医患纠纷到底该不该追责。我不太懂法律,也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该追责,什么情况下不该追责,所以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来看,医患纠纷到底要不要追责呢?
展开


在探讨医患纠纷是否应该追责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医患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服务、医疗效果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当发生医患纠纷时,是否追责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有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表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导致患者身体或精神上受到损害,那么就应该对其进行追责。 然而,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只是由于目前医学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医疗结果未能达到患者或其家属的预期,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应该进行追责。因为医学是具有局限性的,并非所有的疾病都能被完全治愈,也不是所有的治疗方案都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在实际处理医患纠纷时,一般会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专业手段来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医疗机构的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等。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疗机构确实存在一定的过失行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总之,医患纠纷是否追责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