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应该注意什么?


在医患纠纷中,有许多方面需要注意。首先是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证据就像是解决纠纷的“钥匙”,有了它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病历资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信息。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所以,患者要及时复印和封存这些病历资料,封存时要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还可以收集与纠纷相关的其他证据,比如就诊的挂号单、收费票据、检查报告、药品清单等,这些都能证明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关系,以及医疗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费用等情况。 在沟通协商方面,患者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情绪激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要以事实为依据,向医疗机构提出合理的诉求。可以与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医患关系办公室等进行沟通,了解医院对纠纷的处理流程和态度。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记录双方的谈话内容,最好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多种选择。除了与医疗机构协商外,还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它可以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患者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提起诉讼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患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以免丧失胜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