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后对方受伤是否要出医疗费用?
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对方受伤了。现在对方家属要求我出医疗费用,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是不是必须得出这个钱,所以想了解一下被撞后对方受伤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出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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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被撞后对方受伤是否要出医疗费用,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经过交警部门认定,你在此次事故中负有责任,那么你就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对方的医疗费用等损失。如果你的车辆购买了保险,那么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才由你个人承担。 如果事故责任还未认定,建议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后再确定医疗费用的承担问题。同时,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正规的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凭证,以便后续的理赔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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