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红字发票是否要给客户?
我公司之前给客户开了一张发票,现在因为一些业务问题需要开红字发票冲抵。我不太清楚这个红字发票需不需要给客户,如果给的话有什么影响,不给又是否合规,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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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是否要将开出的红字发票给客户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当企业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原来的蓝字发票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是否给客户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了进项税额,或者虽然没有认证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是需要给购买方的。因为购买方需要凭借红字发票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样才能保证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而如果购买方还未认证抵扣,并且发票联和抵扣联都能退回给销售方,那么销售方在开具红字发票后,就不需要再把红字发票给购买方了。因为此时销售方可以直接根据退回的发票和红字发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简单来说,关键看购买方对原蓝字发票的处理情况。如果购买方已经在税务上使用了这张发票,那红字发票就需要给他们;如果还没使用且能退回原发票,就不用给。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将红字发票交给客户,以确保税务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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