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多宅是否需要拆除?
我家在农村,有多处宅子。最近村里说一户多宅可能要拆除,我不太清楚具体政策。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得拆,还是有什么特殊情况不用拆。我很担心自己家的宅子会被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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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户多宅是否需要拆除,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户一宅”政策。“一户一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一政策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该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要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不过,存在一些合法的一户多宅情况,这类情况通常不需要拆除。比如,通过合法继承房屋而形成的一户多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还有,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比如之前建房时手续不全,但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规划,经过相关部门处理并补办手续后,也是合法的,不需要拆除。 但如果是通过违法手段取得的一户多宅,比如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房、骗取批准建房等,就很可能面临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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