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大一签了劳动合同,大三还属于应届生吗?

我目前是大三学生,大一的时候签过劳动合同,现在面临一些校园招聘和考试,有些要求应届生身份。我不太清楚之前签劳动合同会不会影响我应届生的身份,很担心因为这个失去一些机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算不算应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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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大三学生属于应届毕业生,即便大一签过劳动合同。 应届毕业生通常是指在当年应当顺利完成学业并毕业的在校生。也就是说,判断是否为应届毕业生的关键在于毕业时间,而非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大学生而言,在大学的最后一年通常被视为应届毕业生阶段。所以,只要你处于毕业当年,即使此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依然属于应届毕业生。 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国家规定应届毕业生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毕业生,也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待遇。 不过,在实际的公务员招聘等特定场合中,对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有些公务员招聘中存在两年内没交社保就属于应届生的情况,具体还需看单位招聘要求。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表明签订劳动合同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判定并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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