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婚前想把房产证过户并加上儿媳名字,这样可以吗?
我儿子打算结婚,他想把现在名下的房产证过户,然后加上儿媳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之后会有房产纠纷,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这样操作是可以的吗?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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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儿子婚前把房产证过户并加上儿媳名字是可以的。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行为。 赠与行为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当儿子决定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媳名字时,意味着他愿意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儿媳。一旦完成了房产登记的变更手续,儿媳就成为了该房产的共有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完成了房产证上名字的添加登记,儿媳对该房产的共有权就受到法律保护。 不过,这也会带来一些法律后果。加上儿媳名字后,若日后儿子和儿媳离婚分割财产时,儿媳有权主张分割该房产。因为她已经成为房产的共有人,有权按照自己的份额获得相应的房产价值。所以,在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前,建议家庭成员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并谨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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