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陷区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塌陷区搬迁补偿标准在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由各省、市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制定。 从一些常见情况来看,不同结构房屋有不同补偿上限标准。比如楼房每平米补偿不高于130元;砖墙瓦房或石墙瓦房及其同等造价房屋,每平米补偿不高于100元;砖镶门窗砌四角土坯墙瓦房、混砖土坯墙瓦房以及等价住房,每平米补偿不高于90元;干插石墙草房、土坯墙草房及其等价物,每平米补偿不高于80元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就是前面说的不同结构房屋的补偿;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比如会给一定费用用于搬家和临时找地方居住;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塌陷区涉及到经营性房屋就会有这方面补偿。而且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积极配合搬迁等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另外,有些塌陷区对于新村内外的水、电、道路等公用设施的修建费,不超过房屋搬迁补偿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像煤矿塌陷区还可能涉及青苗补偿费、集体和个人兴办企业补偿、土地复垦等方面补偿。例如沉陷的耕地每年每亩补偿青苗费900元;集体和个人兴办的企业按新建重置价格的80%补偿 ;沉陷深度不超过1.5米且非常年积水的土地,由煤矿企业支付土地复垦费用,交由土地所有者组织复垦。深度在0.2 - 0.5米的,土地复垦费的支付标准为每平方米3 - 4.5元;深度在0.5 - 1米的,每平方米6 - 7元;深度在1 - 1.5米的,每平方米8 - 9元。沉陷深度超过1.5米和沉陷深度1.5米以内且常年积水的土地,以及复垦后不能恢复原用途的沉陷农用地,煤矿企业出资征用。 相关概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