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改名字,公证一下可以吗?
我买了套房子,卖家说不用改名字,去做个公证就行。我有点担心这样是否靠谱,以后会不会有啥麻烦。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房子不改名字只做公证到底行不行,有哪些利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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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房子不改名字仅进行公证是可行的,但这其中存在诸多限制和风险。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房屋公证。房屋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比如在房屋买卖中,公证可以证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这一行为是真实自愿的。 然而,房屋的所有权变更以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即使房子做了公证,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仍然没有转移到买方名下。 只进行公证不改名字会带来一些风险。对于买方而言,虽然持有经过公证的文件,但卖方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卖方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等,而买方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另外,如果卖方在公证后又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方只能依据公证后的合同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而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只是进行公证而不办理过户登记,可能会影响买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处分。例如,买方想要再次转让房屋时,由于产权未变更,手续会变得复杂,甚至可能会受到卖方的限制。 综上所述,房子不改名字只做公证虽然在程序上可以操作,但从保障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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