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纳税标准是怎样的?
我最近办理了离职,公司给了一笔离职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纳税,要是纳税的话标准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一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要纳税,税率又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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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在我国,离职补偿金的纳税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如某地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数额就是15万元。如果劳动者获得的离职补偿金是12万元,没有超过15万元,这12万元就免征个人所得税。要是获得的离职补偿金是20万元,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就是20万减去15万,即5万元。这5万元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 综合所得税率表是按照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设置了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越高,对应的税率也就越高。大家可以通过查询该税率表,根据自己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金额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而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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