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厂房需要交哪些税?


出售厂房涉及到多个税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如果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为9%。依据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其次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 还有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出售厂房取得的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适用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等可能适用优惠税率。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 另外是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出售厂房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最后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