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卖商铺需要交哪些税?


个人卖商铺涉及到多种税,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依据是《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三种税是依附于增值税的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它们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再者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计算土地增值税,要先确定增值额,即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等。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然后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转让商铺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最后是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个人销售商铺,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以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