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要缴纳多种税,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依据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增值税税率为9%;执行简易计税法的,征收率为5%。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一般为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土地增值税也是重要的一项。它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在房地产项目销售后,根据增值情况进行清算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还有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一般在3%-5%,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另外,房产税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涉及的税种。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如果企业有自用房产或者出租房产的情况,就需要缴纳房产税。自用房产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印花税也不容忽视。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各类合同,如土地出让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时,需要缴纳印花税,不同类型的合同适用不同的税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