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劳动法辞退赔偿是三倍吗
我在天津工作,最近公司要辞退我,我听说新劳动法规定辞退赔偿是三倍,想问问是不是真的?我想了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会有这样的赔偿,要是达不到三倍,那正常的赔偿标准又该怎么算呢,希望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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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劳动者被辞退并不一定能获得三倍赔偿。 首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基数乘以年限。年限方面,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基数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且如果劳动者这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只有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不是三倍。比如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辞退。 所以说,辞退赔偿三倍这种情况是有特定条件限制的,不是普遍适用的。具体赔偿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因为用人单位的一些行为导致劳动关系解除,需要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 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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