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天津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是怎样的?

我在天津上班,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受伤了,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流程又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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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天津,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且被认定为工伤,赔偿情况如下:首先,存在重复赔偿项目的处理规则。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这里要注意,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要是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了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得偿还。例如,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已经赔偿了医疗费,工伤保险这边就不会再重复支付这笔费用。其次,关于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若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不再发给。但要是交通事故赔偿的这部分费用低于工伤保险的标准,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补足差额部分。再者,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除按上述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能按规定享受。比如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规定,依然可以获得赔偿。另外,如果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一条。该条例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支付条件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遵循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合理处理不同赔偿来源之间的关系。 认定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需满足一定条件。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认定时要考虑四个必备要素:上下班的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机动车事故,这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要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这能证明职工身份和用人单位情况;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确定职工与单位的工作关系;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用于了解受伤情况;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明确事故责任;提交材料后,要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最后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相关概念: 工伤津贴: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用于保障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其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赔偿,标准通常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倍数,用于对工亡职工家属的经济补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的月数乘以本人工资的数额,帮助工伤职工应对因伤残带来的生活和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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