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两个月内发生了两次工伤,申报容易吗?
我在两个月内遭遇了两次工伤,现在打算去申报工伤,但是不太清楚这种短期内两次工伤的情况好不好申报。我担心会不会因为时间间隔短,相关部门不认可或者申报流程会很复杂,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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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申报的基本概念。工伤申报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工伤的申请。当劳动者符合一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时,就可以通过申报来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两个月内发生两次工伤的情况,并不影响工伤申报。每一次工伤都需要分别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只要每次工伤都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就都可以进行申报。 申报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一般来说,只要材料齐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即使短期内发生两次工伤,也是可以顺利申报的。不过,由于申报流程相对复杂,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在其协助下完成申报工作,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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