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单位受二次工伤该如何赔付?


在同一单位受二次工伤的赔付问题,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详细了解。首先,要明白工伤赔付主要是依据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当职工在同一单位发生两次工伤时,每一次工伤都要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和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对于两次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每一次工伤都需要单独进行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每一次鉴定结果都会对应相应的赔付标准。当职工受两次工伤后,赔付时会根据每次工伤的鉴定结果分别计算待遇。 如果两次工伤的伤残等级不同,那么分别按照各自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第一次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第二次工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那么就会分别按照十级和九级伤残的标准来给予赔付。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标准不同。 如果两次工伤的伤残等级相同,在部分地区,有的会提高一个伤残等级进行赔付,也有的是按照最高那次的伤残等级进行赔付,同时考虑后续的治疗费用等情况给予合理补偿。具体的赔付标准和方式还是要以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为准。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详细信息,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