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的厂房是否需要计提折旧?
我有一处厂房,目前处于未使用状态。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和财务规定的角度,这处未使用的厂房是否需要计提折旧。我想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我的财务处理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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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对于未使用的厂房是否需要计提折旧,需要从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两方面来看。 从会计准则角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这意味着,厂房作为固定资产,不论是否使用,通常都要计提折旧。这是因为折旧是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当期损益中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会计处理。即使厂房未使用,它也会随着时间推移产生一定的无形损耗,比如技术进步导致其相对价值降低等。所以,按照会计准则,未使用的厂房是需要计提折旧的。 从税法角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但厂房属于房屋、建筑物,不在此限制范围内。也就是说,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使用的厂房计提的折旧通常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不过,企业要注意按照规定准确核算折旧金额,并留存相关的证明资料,以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总体而言,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上,未使用的厂房一般都需要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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