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的三大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中的归责原则,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准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侵权责任法的三大归责原则。 首先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当行为人存在过错时,才需要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后果,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则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司机闯红灯导致碰撞,这就是明显的过错行为,他就需要对另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这其实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律会先推定行为人存在过错,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当建筑物上的东西掉落伤人时,首先会假定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有过错,他们需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然就要对伤者进行赔偿。 最后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说,不管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人,让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即使企业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但只要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了解这些归责原则,有助于在侵权纠纷中准确判断责任归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