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与留置有哪些区别?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对占有和留置这两个概念有点迷糊 。感觉它们好像都和拥有某个东西有关,但又觉得肯定有不同。想具体了解一下,占有和留置在法律上到底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希望能有个通俗易懂的解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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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与留置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占有是指对物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这是一种事实状态,占有人不一定是物的所有者,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占有。简单来说,就是实际掌控着这个东西。而留置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客户把车送去汽修厂维修,却没支付维修费用,汽修厂就可以留置这辆汽车。
其次,目的不同。占有的目的多种多样,可能是为了使用、获取收益、保管物品等,也可能单纯只是对物品进行事实控制。而留置的目的主要是担保债权的实现,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
再者,适用范围有别。占有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能适用于不动产,比如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就是对不动产的占有;拿着自己的手机,就是对动产的占有。但留置仅适用于动产。
最后,产生依据不同。占有产生的原因很多,可能基于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甚至还可能是非法行为产生的占有。而留置则是基于特定的法律规定产生,必须满足合法占有动产、债权已到期、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等法定条件。
相关概念:
占有:对物在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状态,不强调是否有合法权利基础。
留置: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基于特定合同关系及法定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处置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