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什么?
我在工作中,总是分不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比如我是做木工的,木材肯定是劳动对象,但像锯子这些工具算劳动资料吗?我想弄清楚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具体的定义和区别,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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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劳动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劳动资料,也被叫做劳动手段,它是人们在劳动过程里用来改变或影响劳动对象的一切物质资料和物质条件。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干活的时候,借助什么样的东西去作用于劳动对象。比如,工人使用的机器设备、农民使用的农具、建筑工人使用的起重机等,这些都属于劳动资料。劳动资料就像是劳动者的“帮手”,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劳动任务。 而劳动对象指的是在劳动过程中,人们把劳动加于其上的一切东西。它是劳动作用的客体。劳动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没有经过人类加工的自然物,像原始森林里待砍伐的树木、地下待开采的矿石等;另一类是经过人类加工过的原材料,比如织布厂用的棉纱、汽车厂用的钢材等。 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中,虽然没有直接对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给出定义,但在整个劳动法律体系构建中,是以劳动过程为基础的,而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劳动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劳动纠纷、工伤认定等实际法律应用场景中,对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准确理解,有助于界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例如,当劳动者操作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时受伤,就涉及到工伤认定的问题,这里就需要明确劳动过程的具体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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