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骗保行为具体有哪些?


医保骗保行为指的是个人或者机构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医保骗保行为。 首先是参保人方面的骗保行为。 参保人使用他人的医保卡看病买药,或者把自己的医保卡借给别人使用,这都属于骗保。比如老王拿着老李的医保卡去医院看病报销,这就是不合法的。还有就是伪造医疗票据、病历等资料进行报销,这也是常见的骗保手段。有些人为了多报销费用,自己制作虚假的看病发票来骗取医保金。另外,参保人在没有真实看病买药的情况下,要求医院或者药店开具药品、诊疗项目等费用单据进行报销,这同样构成骗保。 其次是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 医疗机构虚构医疗服务,比如根本没有给患者做某项检查,却在病历和收费单上显示做了这个检查,然后向医保部门申报费用。还有就是过度医疗,明明患者不需要做那么多检查、用那么多药,医院却为了多赚钱,给患者开大量不必要的检查和药品。再有就是串换药品、诊疗项目,将医保目录外的药品、项目换成医保目录内的进行报销。比如把保健品换成可以报销的药品。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有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情形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