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申请人死亡后会怎样?
我申请了共有产权房,在申请过程中或者已经申请下来入住后,如果我死亡了,那这个共有产权房会怎么处理呢?是可以由家人继承,还是会被收回?我很担心这方面的问题,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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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共有产权房申请人死亡时,相关的处理情况需要分不同阶段和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来看。 首先,如果申请人在共有产权房购房合同签订前死亡。一般来说,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是以家庭为单位,若申请人死亡,其他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可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变更申请人。这就好比一场接力赛,一个队员不能跑了,其他合格的队员可以继续完成比赛。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参照当地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政策和相关规定来操作的。比如某地规定,若家庭主要申请人在购房合同签订前去世,其他共同申请人可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继续办理购房手续。 其次,若申请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办理产权登记前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在购房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继承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购房流程。继承人需要办理相关的继承公证等手续,然后凭借这些手续去办理产权登记。例如,张三签订了共有产权房购房合同后去世,其子女作为继承人,通过办理继承公证,就可以代替张三完成后续的产权登记等事宜。 最后,当申请人办理完产权登记后死亡。此时共有产权房属于申请人的产权份额就成为了遗产。根据《民法典》的继承编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该产权份额,但对于共有产权房的居住和处置等方面,可能还需要遵循当地共有产权房的管理办法。比如有的地方规定,继承人若不符合共有产权房的居住条件,可能需要将该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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