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有哪些?


在我国税收体系里,进项税额抵扣是一个重要概念,它能让企业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简单来说,进项税额就是企业在购买货物、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中支付的增值税,而抵扣就是用这些已支付的增值税去抵减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首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最常见的可抵扣发票,它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上面会明确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取得这种发票后,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次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当企业进口货物时,海关会开具这种缴款书。它的作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类似,企业可以按照上面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这同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企业进口货物所支付的增值税也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范畴。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也能用于抵扣。如果企业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比如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就可以凭借相关发票进行抵扣。这一规定是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减轻企业收购农产品的税收负担。 此外,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可以抵扣。企业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这为企业在运输等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 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发票也能抵扣。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比如企业员工出差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等,都可以按照相应的计算方法抵扣进项税额。这一政策考虑到了企业日常经营中人员流动的实际情况,合理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