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财产的受让人是指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涉及财产担保的事务时,听到了担保财产受让人这个说法,但不太清楚它具体指的是谁。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担保财产的受让人到底是怎么定义的,这对我处理相关事务很关键,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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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财产的受让人,简单来说,就是接受担保财产所有权转移的那个人或者单位。在担保关系中,有时候担保人会将担保财产转让给其他人,这个接受转让的一方就是受让人。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就意味着,即使担保财产被转让给了受让人,抵押权仍然存在,不会因为财产的转让而消失。 举个例子,如果甲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之后甲又把房子卖给了乙,那么乙就是这个担保财产(房子)的受让人。不过银行对房子的抵押权依然有效,如果甲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银行还是有权就该房子优先受偿。 受让人在受让担保财产时,需要注意了解该财产上是否存在担保权利。因为一旦存在担保权利,在担保权人行使权利时,可能会对受让人的权益产生影响。比如,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权人有权依法对担保财产进行处置,受让人可能会因此失去对担保财产的占有或者面临其他权益上的损失。所以,受让人在交易前应该通过查询登记等方式,确认担保财产的权利状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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