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受理登记凭证是什么?
我去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给了我一个受理登记凭证,我不太明白这东西是干啥用的,它有什么效力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呀?我想了解下这个不动产受理登记凭证具体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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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受理登记凭证是在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后,登记机构经初步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而向申请人出具的一种书面凭证。它标志着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接受了申请人的登记申请,并进入后续的审核流程。 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具有重要的意义。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这里的书面告知,很多时候就是以不动产受理登记凭证的形式呈现。 对于申请人来说,不动产受理登记凭证是其申请已经被受理的证明。它证明了申请人已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登记机构提交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材料。在后续的登记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或者需要查询登记进度等情况,申请人可以凭借这个凭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了解相关情况。 同时,不动产受理登记凭证也对不动产登记机构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登记机构在受理申请后,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如果登记机构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登记,申请人可以依据该凭证追究其责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受理登记凭证并不等同于不动产已经完成登记。它只是登记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最终是否能够完成不动产登记,还需要经过登记机构的审核。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登记机构可能会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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