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查询证明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房产相关事务时,遇到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查询证明。不太清楚这两个证明到底有啥不一样,它们各自有什么用途,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用到,所以想了解一下它们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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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查询证明是在不动产领域涉及的两种不同证明,它们在概念、用途、开具主体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进行不动产登记后,向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或相关事项已经登记的文件。它的作用主要是明确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和权利状况。比如,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办理完不动产登记后,购房者会拿到不动产登记证明,以此证明自己拥有该房屋的合法产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将不动产权利以及相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依法向权利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查询证明则是根据查询人的申请,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反映特定不动产相关信息的证明文件。查询人可以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查询证明的用途较为广泛,例如在办理银行贷款时,银行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不动产查询证明,以了解其名下的不动产状况,评估其还款能力和信用风险;在涉及司法诉讼时,当事人也可能需要查询不动产信息并获取查询证明,作为证据使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了查询主体、查询范围、查询程序等内容,保障了查询人的合法权益。 简单来说,不动产登记证明是对不动产权利登记情况的一种确认,而不动产查询证明是对不动产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呈现。两者虽都与不动产有关,但在功能和使用场景上有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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