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应当了解哪些知识?


在拆迁过程中,有诸多重要知识需要了解。 首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征收拆迁与安置补偿工作 。和咱们被拆迁人接触、谈判的工作小组等,通常只负责具体实施。要是不认可拆迁补偿数额,和工作小组谈可能很难有进展,因为他们没权力提高补偿标准。这时就该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协商谈判,必要时还能通过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来维权。 房屋征收必须是以公共利益为前提的 。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只有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实施征收拆迁。要是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咱们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 县级以上政府所作征收决定应当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很多被拆迁人到了签安置补偿协议阶段,都还没见过相关政府公示公告,这是违法的。咱们被拆迁人有权利知晓征收拆迁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在公告中得知对征收补偿方案等文件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要是没取得相关公告文件,还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来获取。 拆迁补偿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城镇)拆迁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补偿、商户的停产停业补偿及补助奖励金;集体土地上房屋(农村)拆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房屋价值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安置补助及社会保障补偿。 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征收部门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要记住,一定得和政府或行政部门签补偿协议,像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司等主体是没权签的。政府不会跑路,但工作组、小公司等一旦跑路,后续维权难度就大了。 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常见的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房屋补偿及两者相结合。法律赋予咱们自由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如果补偿方案或协议禁止选择或者只提供单一补偿方式,那就是违法的。 拆迁还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在补偿款没全额到位的情况下就强制搬迁,都是违法的,咱们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拆迁方不能变相强迫搬迁 。比如用暴力、断路、断水断电等方式变相强迫“钉子户”搬迁,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咱们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报警,还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最后,强拆必须由法院强制执行 。在征收拆迁中,政府、行政部门等都没权自行强拆,得在达成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补偿款项到位后,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来实施强拆。法院以外的政府行政部门实施强拆是违法的,可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