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走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打算去做工伤认定,但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也不知道这些材料是不是很容易获取,会不会很麻烦。要是准备不全,来回折腾就太浪费时间了,所以想了解清楚走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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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前提。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走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首先,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格就像是一份申请书,要如实填写您个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单位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害程度等情况。一般在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或者办事窗口都可以获取到这份表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 其次,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材料是为了证明您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因为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这在法律上也是被认可的。 再者,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也是必不可少的。医院的诊断证明能够明确您受伤的情况和程度,对于判断是否属于工伤以及工伤的严重程度有重要作用。这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要求提交的材料。 此外,如果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属于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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