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要怎么做?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注意申请的时间期限: - 用人单位一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有在这30日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劳动者一方: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特殊情况: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比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情况。 其次,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应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材料。 -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然后是社保部门受理环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收到全部补正材料后,同样会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会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会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最后是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决定后,会在20日内将相关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另外,通常情况下,认定工伤以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