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十年没拿到房子怎么办?
我家房子拆迁都十年了,到现在都没拿到安置房。当时签了协议的,现在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是找政府部门,还是走法律途径呢?想了解下相关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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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十年都没拿到房子这种情况时,首先要明白这是拆迁方违反了与您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您和拆迁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安置房,就属于违约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您有权要求拆迁方继续履行协议,尽快交付符合条件的安置房。 如果拆迁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交付安置房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您还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解决途径方面,您可以先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要求拆迁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和明确的交房时间,并签订补充协议来保障您的权益。 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相关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比如负责拆迁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他们有职责对拆迁活动进行监管,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如果政府部门的协调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安置房,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因延期交房所遭受的损失,例如临时安置费的增加等。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相关的沟通记录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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