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手续?

我所在的单位一直少缴我的住房公积金,这让我在购房等方面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如果要解决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具体该办理哪些手续呢?我完全不清楚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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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补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处理手续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违反了该条例,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当发现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后,第一步是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您可以先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提出,说明情况,要求单位按照规定补缴少缴的部分。通过友好协商,很多时候单位会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并及时补缴。 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投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您的工资收入情况,有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确核实单位少缴的金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您的投诉后,会对单位进行调查核实。 若调查情况属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单位限期缴存。如果单位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整个过程中,您要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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