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因近似被驳回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因为和别人的商标近似被驳回了。我觉得我的商标还是有独特之处的,不想就这么放弃。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情况,具体有哪些解决办法,该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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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时,您不用过于着急,是有一些解决途径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近似的概念。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另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有特定的联系。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所以,第一种途径就是申请复审。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商标虽然与他人商标存在一定相似性,但在实际使用中具有显著特征,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例如提供商标的创意来源、使用情况、市场宣传情况等方面的证据。另外,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您认为驳回决定不合理,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法院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法院对商标近似的判定进行重新审查。不过行政诉讼需要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支撑,并且要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对商标进行修改和调整。分析与近似商标的差异点,对商标的文字、图形等元素进行适当修改,使其与他人商标的区别更加明显,然后重新提交注册申请。这样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的几率。 总之,商标因近似被驳回后,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申请复审、行政诉讼或者修改商标重新申请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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