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给对方后对方迟迟不付尾款怎么办?
我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合同都签好了,对方也搬进去住了,可就是尾款一直拖着不给。我催了好几次,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让对方把尾款付清,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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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将房子卖给对方,而对方迟迟不付尾款时,这在法律上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首先可以查看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付款时间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尾款的支付时间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您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尾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沟通,通过发送书面通知或者面对面交谈的方式,明确告知对方其已经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尾款,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作为后续可能维权的证据。 如果沟通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尾款。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交付的证明、与对方沟通的记录等,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未支付尾款的违约行为。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对方违约,会判决对方支付尾款,并可能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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