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不给钱是否犯法?
我把房子卖给别人了,对方拿到房子后却一直不给我钱,我想知道他这种行为是不是犯法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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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来看,卖房不给钱这种行为通常是违法的。这主要涉及到合同违约和民事侵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从合同违约角度来说,当你和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这份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合同里规定的内容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你作为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把房子交给了买家,完成了自己的义务;而买家却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房款,这就是典型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你有权要求买家继续支付房款,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为他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比如利息损失等。 从民事侵权方面来讲,买家不支付房款的行为侵害了你的财产权益。你把房子给了买家,但是没有得到应得的房款,你的财产实际上受到了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买家不支付房款的过错行为导致你的权益受损,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遇到卖房不给钱的情况,你首先可以和买家进行协商,要求他按照合同支付房款。要是协商没有效果,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像房屋买卖合同、房子交付的证明等,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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