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发现单位少缴纳一年社保该怎么办?


当退休后发现单位少缴纳一年社保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搞清楚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单位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接下来,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问题。第一步,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与原单位取得联系,向他们说明情况,要求单位补缴少缴纳的一年社保。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防后续需要。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补缴社保。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第二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相关部门会对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社保。 若对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第三步,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本法。通过法律途径,我们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赔偿因少缴纳社保给我们造成的损失。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我们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少缴纳社保的事实,有助于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