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又无可执行财产该怎么办?
我借了钱给别人,现在这人失踪了,怎么都联系不上,而且打听后发现他没什么财产可供执行。我很着急,这钱难道就打水漂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通过哪些合法途径尽量挽回损失,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如果遇到债务人失踪又无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不要着急,有多种办法可以尝试。 首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债务人失踪,法院依然能进行缺席审判,若判决债权人胜诉,后续发现债务人有财产时,就可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这就好比给债权人的权益上了一道保险,只要后续有机会执行财产,就能实现债权。 其次,若债务人失踪满两年,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一旦宣告成功,会产生财产代管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用失踪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再者,如果债务有担保人,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因为担保的意义就在于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在偿还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另外,如果发现债务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让财产回到可执行的状态,以保障自身债权得以实现。 最后,即便当前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消失。一旦发现债务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所以,债权人要持续关注债务人的财产动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