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经常违约该怎么办?
我买了开发商的房子,可他们经常违约,像承诺的配套设施没落实,交房也延迟。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权益,具体能让开发商承担哪些责任,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依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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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开发商经常违约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明确违约的具体情形和相关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事宜,那么开发商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比如,合同约定若开发商延迟交房每日需支付房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那么就应按此标准执行。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购房者的实际损失,购房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并适当提高;反之,若违约金过高,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也可请求酌情减免。对于未在合约内约定违约金事项的情况,开发商需依照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 其次,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是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履行催告义务,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以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催告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另外,如果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对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进行了明确的阐释与承诺,且这些解释与承诺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以及房价的定位具有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未完全包含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内,它们仍然应该被视作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若开发商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有明确规定。 最后,如果与开发商沟通协商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催告函、沟通记录等,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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