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开发商违约了该怎么办?


当买房时遇到开发商违约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比较友好且成本较低的方式,购房者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谋求双方都能认可的解决方案。例如,若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与开发商协商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确定一个新的交房日期等。 若协商不成,购房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违约的相关通知或记录等,来证明开发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和合同约定,购房者有不同的选择: - 如果合同规定的退房条件已满足,比如开发商迟延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若购房者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该合同。如果开发商拒不履行,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法律依据有《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此外,在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时,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时,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若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或过低,双方可以协商调整,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合同并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仍然应当赔偿购房者延期交房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