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撕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协议离婚,把离婚协议书给撕了。现在因为一些事情可能需要用到这份协议书,就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还能补救,重新获取一份,还是没办法了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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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协议书撕了,不用过于担心,还是有办法解决的。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撕毁并不影响它本身的法律效力。只要这份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并且依据该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 ,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具体的解决办法是,您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然后根据您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就和原件具有同等的效力了。 相关法律依据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虽然这里说的是结婚证和离婚证,但对于离婚协议书档案查阅也是类似道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提供相应协助。所以,按照上述方法,您就能够重新获取具有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文本了。 相关概念:(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离婚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离婚相关信息的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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