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到期不搬走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二手房,合同写明原房主在某个日期前搬走。现在日期过了,原房主却赖着不走。我催了好几次都没用,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能让他们搬走,也不清楚我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希望了解下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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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原房主到期不搬走时,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房屋买卖完成后,买方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原房主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不搬走,这是一种违约行为,侵犯了买方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先与原房主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搬走的义务。在协商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便后续可能的维权使用。 如果协商不成,买方可以考虑发送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可以明确告知原房主其违约事实,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搬走,同时告知其如果不搬走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若书面通知后原房主仍然拒不搬走,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买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原房主到期未搬走的证据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如果判决买方胜诉,原房主仍不履行判决,买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原房主搬走。 此外,买方还可以要求原房主赔偿因逾期搬走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比如额外的租房费用等。总之,在遇到原房主到期不搬走的情况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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