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没到一个月想走该怎么办?
我提交离职申请了,但是还没到一个月,现在家里突然有急事需要我马上回去处理,我想提前走。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要是可以的话,我该怎么做才符合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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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提出离职但还没到一个月就想提前离开的情况下,我们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规定的三十日(试用期三日)是法定的预告期,目的是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人员接替工作,避免因人员突然变动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如果离职没到一个月就想走,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可以提前离职,这是基于双方意思自治的原则。比如,你和单位沟通,单位考虑到你的实际情况,同意你提前离开,那么这种情况下提前走是没问题的。 另一种情况,如果没有和单位协商一致,而你又有正当理由需要提前离职,例如突发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病危等不可抗力因素。你可以向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下单位必须同意,但从情理和公平的角度出发,单位通常也会理解并准许。 不过,如果没有合理理由且未经单位同意就擅自离职,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为招聘你所支出的费用、因你的离职导致的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等。所以,在离职没到一个月想提前走时,建议尽量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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