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先予执行时法人不见了该怎么办?

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申请了先予执行,可这时候法人却不见了。我现在很担心拿不到应得的赔偿,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上对此有哪些规定和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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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工伤先予执行时法人不见了,不用过于担心。首先要明确,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也就是说,即使法人不见了,法院依然可以执行法人企业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及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这两个条件,而且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如果遇到法人不见的情况,一方面可以积极查找公司的其他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以便法院顺利执行;另一方面,若实在找不到法人,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等法律程序来推进执行工作。同时,要确保自身已按规定完成工伤认定等一系列流程,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 相关概念: 先予执行:就是在案件还没有最终判决前,为了解决申请人的生活等紧急需要,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对方预先给付一定财物或者实施一定行为的一种制度。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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