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的纸丢了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了,结果我不小心把那张相关的纸弄丢了。心里特别慌,担心会影响后续离婚流程,也不知道该怎么补救。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还能不能按原计划完成离婚手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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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冷静期的纸丢了,不用过于担心,通常不会影响后续离婚申请流程。 首先,要及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向工作人员如实陈述情况。婚姻登记部门一般都会保留离婚申请记录,同时,民政局通常会要求遗失回执单的一方书写一份详细的书面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说明离婚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重点在于保障双方思考时间和按规定申请离婚证,而不是依赖这张纸。 只要双方仍坚持离婚,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婚姻登记机关会依据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就会颁发离婚证。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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